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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资金管理方式
1.污水处理费《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缴入地方国库
2.城镇垃圾处理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缴入地方国库
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缴入地方国库

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收。

3.收费标准详见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