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林业和草原

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资金管理方式
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川财综[2011]31号,川发改价格[2018]573号缴入地方国库

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收。

3.收费标准详见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