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申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知情同意书
根据《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要求,全体市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旅居史和与湖北来绵人员接触史;不积极主动甚至拒绝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居家留观、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于刻意瞒报、漏报、谎报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信息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