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0号
0830-8958999
本院介绍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泸州市江阳区妇女儿童医院)是江阳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于一体,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我院位于泸州市中心城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方便我们服务于全市百万育龄妇女和50万儿童,同时,辐射我市周边如贵州省、宜宾市等部分其他省市。
目前由政府投资修建新院区业务大楼位于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江阳区检察院旁,按国家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修建,占地20亩,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总投资2.833亿元,规划病房200余间、床位350张,车位255个,预计2022年10月将整体搬迁。
我院是江阳区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医学健康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教师健康体检指定机构,儿童入托定点体检机构,泸州市第一家区级产前筛查中心,江阳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四川省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求助项目定点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泸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单位,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搬迁后,我院将更好地实现保健与临床的有机结合,投入6000万元用于危重新生儿转运系统、四维超声、核磁、CT、宫腹腔镜、海扶刀等各级各类医疗设备的配备,全力打造江阳区妇幼健康区域检验中心、医院手术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在现有科室的基础上,新增设新生儿科、中医科、口腔科、五官科、乳腺外科、放射科、病理科等业务科室,重点增强医院在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儿童生长发育评估与健康促进、儿童康复训练、产前筛查、产科和妇科疾病诊疗、乳腺病诊治、妇科腔镜技术等妇女儿童健康促进方面的技术力量。
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患者近亲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诊,希望您能早日康复。为了保障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此向您告知以下内容: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院期间您享有如下权利:
1、获得我院提供的医疗救治或预防保健服务;
2、了解您的病情、疾病诊断、医师建议的治疗方案、治疗效果、预后以及费用等相关情况;
3、对医师建议的治疗方案做出选择和决定;
4、授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您行使相关诊疗选择决定权;
5、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您的隐私权;
6、有权复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7、有权拒绝未经您同意而进行的临床实验和医学教学诊疗行为。
8、有权授权医师对手术切除的病变器官、组织和取出的标本、物品进行适当处置,包括病理检查、科学研究和按医疗废物处理等;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有权按法律程序申请医疗纠纷的处理。
二、根据法律规定,您还负有如下义务:
1、请您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即您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医疗保险报销类别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等;
2、请您如实提供病情以及如实告知您以往的健康情况;
3、请您按照规定签署相关的医疗文书;
4、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
5、请您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否则因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将导致不良后果;
6、请您遵守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7、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请您予以配合;
8、在抢救危重患者的过程中,需借床、换床、换房或采取抢救措施,请您理解和配合;
9、发生医疗纠纷,请您依法定程序处理,不得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三、住院期间其它需要向您提示的问题:
1、患者常规作息时间。医师查房、治疗时,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或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2、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不要自行活动防止发生意外;
3、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在外住宿,以免发生意外。在病区仅限在病室活动,禁止串门、扎堆聊天。为保障您的安全,请在住院期间佩戴腕带,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身份识别;
4、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自行服用院外自带药品或治疗,避免发生意外的不良后果;
5、为确保安全,请不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未经许可请不要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内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住院期间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病房,防止丢失;
7、请患者及家属配合我院疫情防控管理,禁止到医院探视,提倡网络视频等线上探视。陪住需医生开具医嘱,允许1名固定家属陪住,遵守陪伴管理制度。
8、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9、不得向医护人员送红包;
10、请不要随意出入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涂改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师联系,履行手续;
11、如需复印病历,患者出院后可携带患者病案号、身份证到病案室办理,非患者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患者病案号、患者身份证、患者委托书。
12、我院是爱婴医院提倡母乳喂养,请禁止携带奶瓶、奶粉、奶嘴。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诊,希望您能早日康复。为了保障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此向您告知以下内容: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院期间您享有如下权利:
1、获得我院提供的医疗救治或预防保健服务;
2、了解您的病情、疾病诊断、医师建议的治疗方案、治疗效果、预后以及费用等相关情况;
3、对医师建议的治疗方案做出选择和决定;
4、授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您行使相关诊疗选择决定权;
5、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您的隐私权;
6、有权复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7、有权拒绝未经您同意而进行的临床实验和医学教学诊疗行为。
8、有权授权医师对手术切除的病变器官、组织和取出的标本、物品进行适当处置,包括病理检查、科学研究和按医疗废物处理等;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有权按法律程序申请医疗纠纷的处理。
二、根据法律规定,您还负有如下义务:
1、请您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即您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医疗保险报销类别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等;
2、请您如实提供病情以及如实告知您以往的健康情况;
3、请您按照规定签署相关的医疗文书;
4、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
5、请您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否则因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将导致不良后果;
6、请您遵守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7、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请您予以配合;
8、在抢救危重患者的过程中,需借床、换床、换房或采取抢救措施,请您理解和配合;
9、发生医疗纠纷,请您依法定程序处理,不得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三、住院期间其它需要向您提示的问题:
1、患者常规作息时间。医师查房、治疗时,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或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2、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不要自行活动防止发生意外;
3、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在外住宿,以免发生意外。在病区仅限在病室活动,禁止串门、扎堆聊天。为保障您的安全,请在住院期间佩戴腕带,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身份识别;
4、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自行服用院外自带药品或治疗,避免发生意外的不良后果;
5、为确保安全,请不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未经许可请不要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内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住院期间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病房,防止丢失;
7、请患者及家属配合我院疫情防控管理,禁止到医院探视,提倡网络视频等线上探视。陪住需医生开具医嘱,允许1名固定家属陪住,遵守陪伴管理制度。
8、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9、不得向医护人员送红包;
10、请不要随意出入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涂改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师联系,履行手续;
11、如需复印病历,患者出院后可携带患者病案号、身份证到病案室办理,非患者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患者病案号、患者身份证、患者委托书。
12、我院是爱婴医院提倡母乳喂养,请禁止携带奶瓶、奶粉、奶嘴。
检验须知
温馨提示:
静脉血采集准备:
1、患者在采血前不宜改变饮食习惯,24 h内不宜饮酒。
2、需要空腹采血的检测项目包括(不限于):糖代谢、血脂、血液流变学(血粘度);骨代谢标志物、血小板聚集率(比浊法)。空腹要求至少禁食8 h,以12 h~14 h为宜,但不宜超过16 h。宜安排在上午7:00~9:00采血。空腹期间可少量饮水。
3、采血前24 h,不宜剧烈运动,采血当天宜避免情绪激动,采血前宜静息至少5 min。若需运动后采血,则遵循医嘱,并告知检验人员。
4、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皮质醇:生理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常规采血时间点为8:00、16:00和24:00;
5、女性性激素检测:生理周期的不同阶段有显著差异,采血日期需遵循医嘱
6、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试验前3d正常饮食,试验日先空腹采血,随后将75g无水葡萄糖(相当于82.5g含一水葡萄糖)溶于300ml温水中,在5min内喝完。在第一口服糖时计时,并于1h、2 h采血,其他时间点采血需遵循医嘱;
抽血后注意事项:
1、抽血后,需在针孔处进行局部轻轻按压(不可揉按,以免造成皮下血肿) 3-5分钟,进行止血;
2、按压时间应充分,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的凝血时间不同,有的人重要稍长的时间方可凝血,所以当皮肤表层看似未出血就马上停止压迫,可能会因未完全止血,而使血液渗至皮下造成淤青;
3、抽血后出现晕针症状如:头晕、眼花、乏力等应立即平卧,饮少量糖;
4、若局部出现淤血,24小时后用温热毛巾湿敷,可促进吸收;
5、抽血后应在休息区稍坐片刻,观察有无出现头部眩晕或采血处麻木等症状,无大碍后方可离开;
体液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1、留取小便标本者应留取晨尿中段尿及时送检;
3、留取大便标本者,取黄豆大小粪便及时送检(若大便有异常时取异常部分);
4、留取痰液标本者,漱口后取深咳痰及时送检。
静脉血采集准备:
1、患者在采血前不宜改变饮食习惯,24 h内不宜饮酒。
2、需要空腹采血的检测项目包括(不限于):糖代谢、血脂、血液流变学(血粘度);骨代谢标志物、血小板聚集率(比浊法)。空腹要求至少禁食8 h,以12 h~14 h为宜,但不宜超过16 h。宜安排在上午7:00~9:00采血。空腹期间可少量饮水。
3、采血前24 h,不宜剧烈运动,采血当天宜避免情绪激动,采血前宜静息至少5 min。若需运动后采血,则遵循医嘱,并告知检验人员。
4、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皮质醇:生理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常规采血时间点为8:00、16:00和24:00;
5、女性性激素检测:生理周期的不同阶段有显著差异,采血日期需遵循医嘱
6、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试验前3d正常饮食,试验日先空腹采血,随后将75g无水葡萄糖(相当于82.5g含一水葡萄糖)溶于300ml温水中,在5min内喝完。在第一口服糖时计时,并于1h、2 h采血,其他时间点采血需遵循医嘱;
抽血后注意事项:
1、抽血后,需在针孔处进行局部轻轻按压(不可揉按,以免造成皮下血肿) 3-5分钟,进行止血;
2、按压时间应充分,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的凝血时间不同,有的人重要稍长的时间方可凝血,所以当皮肤表层看似未出血就马上停止压迫,可能会因未完全止血,而使血液渗至皮下造成淤青;
3、抽血后出现晕针症状如:头晕、眼花、乏力等应立即平卧,饮少量糖;
4、若局部出现淤血,24小时后用温热毛巾湿敷,可促进吸收;
5、抽血后应在休息区稍坐片刻,观察有无出现头部眩晕或采血处麻木等症状,无大碍后方可离开;
体液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1、留取小便标本者应留取晨尿中段尿及时送检;
3、留取大便标本者,取黄豆大小粪便及时送检(若大便有异常时取异常部分);
4、留取痰液标本者,漱口后取深咳痰及时送检。
检查须知
一、常规心电检查须知
1、危急重症患者优先安排检查;门诊患者缴费后请凭就诊信息排队等候;
2、运动、饱餐、吸烟、浓茶等对心电图检查结果有影响,请尽量避免;检查前请在等候区休息5分钟;
3、女性检查者应避免穿连衣裙、连裤丝袜,请于检查前做好准备;
4、请依次在相应检查室检查,家属请在外等候;
5、检查时不用脱鞋,仰卧位于检查床,充分暴露检查部位(四肢与胸口皮肤),全身放松、平静呼吸,检查中切勿讲话及改变体位;
4、检查完毕后,门诊患者等报告出具后打印报告,住院患者不用等候报告;
5、每周一至周日全日门诊。
二、彩超检查温馨提示
1、进行腹部超声检查者,请空腹检查,不要剧烈运动。如进行胰腺检查,可在检查时饮水300毫升左右以排除胃内气体;
2、进行妇科、盆腔检查者,请于检查前1小时左右饮水1000毫升,待膀胱适度充盈后进行检查,以保证检查效果;已婚女性也可排空膀胱,经阴道超声检查。
3、进行心脏检查者,如有肺病感染,请于治疗后再行检查;有吸烟史者,检查前请勿吸烟,以免肺部气体过多影响诊断效果;
4、进行四肢血管及颈部检查者,请于检查前去除饰物,以免影响检查或造成物品损坏;
5、由于每个人检查部位及病情不同,所需检查时间不等。彩超室将实行分部位、分仪器检查,请大家耐心等待、理解并支持相关工作。
三、彩超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肝胆胰者,需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不宜进食高脂肪及产气食物,检查当天不吃早餐;
2、经腹部检查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者,请于检查前2小时喝白开水800-1000毫升,充盈膀胱,待感觉有尿意时检查;
3、经阴道检查子宫、附件者不需憋尿(子宫切除者需适当憋尿),适用于有性生活者(阴道出血过多不适宜检查);
4、经直肠检查前列腺,不需憋尿,但有痔疮者需谨慎;
5、胎儿常规检查,妊娠8周内经腹部超声检查需憋尿,经阴道超声检查需排空膀胱,不用空腹;8周以上不需憋尿,不用空腹。
6、检查心脏、甲状腺、乳腺、四肢软组织、四肢血管、颈部血管,无需特殊准备;
7、胎儿产前系统超声(Ⅲ级)检查、超声造影等特殊检查请提前预约,就诊当天携带既往所有影像学资料。
1、危急重症患者优先安排检查;门诊患者缴费后请凭就诊信息排队等候;
2、运动、饱餐、吸烟、浓茶等对心电图检查结果有影响,请尽量避免;检查前请在等候区休息5分钟;
3、女性检查者应避免穿连衣裙、连裤丝袜,请于检查前做好准备;
4、请依次在相应检查室检查,家属请在外等候;
5、检查时不用脱鞋,仰卧位于检查床,充分暴露检查部位(四肢与胸口皮肤),全身放松、平静呼吸,检查中切勿讲话及改变体位;
4、检查完毕后,门诊患者等报告出具后打印报告,住院患者不用等候报告;
5、每周一至周日全日门诊。
二、彩超检查温馨提示
1、进行腹部超声检查者,请空腹检查,不要剧烈运动。如进行胰腺检查,可在检查时饮水300毫升左右以排除胃内气体;
2、进行妇科、盆腔检查者,请于检查前1小时左右饮水1000毫升,待膀胱适度充盈后进行检查,以保证检查效果;已婚女性也可排空膀胱,经阴道超声检查。
3、进行心脏检查者,如有肺病感染,请于治疗后再行检查;有吸烟史者,检查前请勿吸烟,以免肺部气体过多影响诊断效果;
4、进行四肢血管及颈部检查者,请于检查前去除饰物,以免影响检查或造成物品损坏;
5、由于每个人检查部位及病情不同,所需检查时间不等。彩超室将实行分部位、分仪器检查,请大家耐心等待、理解并支持相关工作。
三、彩超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肝胆胰者,需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不宜进食高脂肪及产气食物,检查当天不吃早餐;
2、经腹部检查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者,请于检查前2小时喝白开水800-1000毫升,充盈膀胱,待感觉有尿意时检查;
3、经阴道检查子宫、附件者不需憋尿(子宫切除者需适当憋尿),适用于有性生活者(阴道出血过多不适宜检查);
4、经直肠检查前列腺,不需憋尿,但有痔疮者需谨慎;
5、胎儿常规检查,妊娠8周内经腹部超声检查需憋尿,经阴道超声检查需排空膀胱,不用空腹;8周以上不需憋尿,不用空腹。
6、检查心脏、甲状腺、乳腺、四肢软组织、四肢血管、颈部血管,无需特殊准备;
7、胎儿产前系统超声(Ⅲ级)检查、超声造影等特殊检查请提前预约,就诊当天携带既往所有影像学资料。
医保政策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政策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
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56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300元。
产前门诊检查费: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2.计划生育手术费
门诊流产术800元、住院流产术1500元、引产术1500元、药物流产35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200元、施行输卵管复通术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3.生育津贴
自然分娩享受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二、居民医保政策
(一)居民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从2020年起,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实行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10元,支付比例为60%,门诊统筹限额当年有效,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普通门诊费用按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门诊统筹限额与支付比例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三级、二级、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住院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80%、85%、90%。在统筹地区外三级医院和二级及以下医院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45%、55%。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1.生育医疗费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
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56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300元。
产前门诊检查费: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2.计划生育手术费
门诊流产术800元、住院流产术1500元、引产术1500元、药物流产35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200元、施行输卵管复通术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3.生育津贴
自然分娩享受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二、居民医保政策
(一)居民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从2020年起,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实行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10元,支付比例为60%,门诊统筹限额当年有效,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普通门诊费用按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门诊统筹限额与支付比例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三级、二级、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住院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80%、85%、90%。在统筹地区外三级医院和二级及以下医院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45%、55%。
就诊须知
门诊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使您在门诊就医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将门诊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1、请您根据自己病情选择相应专业挂号,挂号时请提供病人本人的就诊卡、医保卡、身份证。如您不知道挂哪个专业的号,可向导医台工作人员咨询并填写挂号信息单;
2、就诊时您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挂号后请持就诊卡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复诊患者请在复诊时带好你的就诊卡;
4、看不同的专科,需分别挂号。挂号当日当诊有效,第二天复诊需重新挂号;
5、在就诊候诊时,应按顺序应诊,不要大声喧哗,禁止扎堆聊天,不要吸烟,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医护人员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6、就诊时请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做检验、超声等医技检查时,请听从医生的建议做好相应的准备。门诊专科检查位置请按照指示牌或咨询导医台进行,检验抽血在门诊三楼检验科;
7、您的病情需要住院时,请您持门诊或住院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门诊大厅收费率办理入院手续后到相应的住院科室,若患者病情较重可直接到相应住院科室,再由家属持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收费室补办住院手续;
8、办理各种手续时,请您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距离,保管好您的财物,严防被盗。在就诊时如有困难请找导医人员帮忙。
9、开具门诊病情证明书:门诊病情证明书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经治医师填写,患者、家属拿到医院医务科审核盖章;
10、我院在院外没有设立任何坐诊专家和药店,提醒你谨防医托,避免上当受骗;
11、我院为无假日医院,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照常上班;
12、我院是爱婴医院提倡母乳喂养,请禁止携带奶瓶、奶粉、奶嘴。
13、我院提供预约诊疗服务,预约方式有以下三种:
诊间预约:即您在医生处就诊结束时直接向医生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电话预约:你可以拨打相应科室电话,预约就诊时间;
微信公众号预约:您可以在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就诊时间。
尊敬的患者朋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使您在门诊就医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将门诊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1、请您根据自己病情选择相应专业挂号,挂号时请提供病人本人的就诊卡、医保卡、身份证。如您不知道挂哪个专业的号,可向导医台工作人员咨询并填写挂号信息单;
2、就诊时您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挂号后请持就诊卡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复诊患者请在复诊时带好你的就诊卡;
4、看不同的专科,需分别挂号。挂号当日当诊有效,第二天复诊需重新挂号;
5、在就诊候诊时,应按顺序应诊,不要大声喧哗,禁止扎堆聊天,不要吸烟,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医护人员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6、就诊时请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做检验、超声等医技检查时,请听从医生的建议做好相应的准备。门诊专科检查位置请按照指示牌或咨询导医台进行,检验抽血在门诊三楼检验科;
7、您的病情需要住院时,请您持门诊或住院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门诊大厅收费率办理入院手续后到相应的住院科室,若患者病情较重可直接到相应住院科室,再由家属持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收费室补办住院手续;
8、办理各种手续时,请您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距离,保管好您的财物,严防被盗。在就诊时如有困难请找导医人员帮忙。
9、开具门诊病情证明书:门诊病情证明书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经治医师填写,患者、家属拿到医院医务科审核盖章;
10、我院在院外没有设立任何坐诊专家和药店,提醒你谨防医托,避免上当受骗;
11、我院为无假日医院,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照常上班;
12、我院是爱婴医院提倡母乳喂养,请禁止携带奶瓶、奶粉、奶嘴。
13、我院提供预约诊疗服务,预约方式有以下三种:
诊间预约:即您在医生处就诊结束时直接向医生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电话预约:你可以拨打相应科室电话,预约就诊时间;
微信公众号预约:您可以在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就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