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约成功后,请按时前往巴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3号 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窗口(巴中市巴人广场旁九洲商业城四楼)办理;
2、认定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巴州辖区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巴州区的中国公民。 (2)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认定权限: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4、提交材料:
(1)户籍在巴州区辖区内,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非巴州区辖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以不提交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以不提交原件)
(4)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2张(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于证书使用),并标注姓名。
(7)《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为避免给申报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体检将在现场确认通过后进行。
6、未按时前往办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