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上午:9:00~12:00,下午: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6-2629560,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邮件地址:无, 其他咨询方式:无;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邮件地址:无, 其他监督方式:无;
实施主体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事项版本 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8200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300MB1835499L
实施编码 11511300MB1835499L4512082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300MB1835499L4512082005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在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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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四川户籍。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到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社会事务局403办公室进行线下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为申报期。)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核: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残联办结。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1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8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规范性文件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能申请与《残疾人证》中残疾类别不相符的康复训练吗?如不能,该怎么办?

答:不能。持证残疾儿童如须申请与《残疾人证》所例残疾类别不相符的康复训练时,须先申请变更《残疾人证》(增加新的残疾类别),再提出相对应的康复训练申请。

2 问:如何申请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答: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在线上提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请;或到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社会事务局403办公室,线下提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请。

3 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金额怎样补贴到个人?救助标准又是多少呢?

答: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发生的康复训练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县(区)残联在救助标准内与定点康复机构据实结算,超出救助标准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自行承担。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人.年。

4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答:具有本地区户籍,有康复训练需求和康复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年龄放宽至14岁。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术后康复训练年龄可放宽至1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