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受理0天,审查1天,决定0天,制证0天,发证0天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上午:9:00~12:00,下午: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6-2629560,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邮件地址:无, 其他咨询方式:无;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益民路南段3-4, 邮件地址:无, 其他监督方式:无;
实施主体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事项版本 3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007021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300MB1835499L
实施编码 11511300MB1835499L400201400702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300MB1835499L4002014007021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门诊处方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身份证复印件 必要/容缺后补 复印件 纸质 1 查看更多
3 工伤认定决定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查看更多
4 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的遭受暴力伤害和赔偿的相关法律文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发票原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工伤职工医疗费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查看更多
8 门诊诊断证明书原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原件(无门诊处方时需提供此项)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属于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赔偿的);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门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住院期间的全套病历档案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当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4 与发票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5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6 四川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工伤治疗或康复发生医疗、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工伤保险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条 查看
2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部门规章 第五十六条 查看
3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十九条 查看
4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能不能报销?

答:不能报销。

2 问:转院流程是怎样的?

答:需出市治疗的,需到广安市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转院手续。

3 问:治疗非工伤受伤部位的药品能否报销?

答:非工伤受伤部位的药品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