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凤凰大道街道-1号,详细地址:3楼残联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860806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12345; |
实施主体 | 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82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35111254522800664 |
实施编码 | 135111254522800664451208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51112545228006644512082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申请人为四川户籍。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经评估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3年内已适配过相同辅具的成年残疾人除外)。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蓬安县残联康复股(513室)或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意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核: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县残联康复股审核并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县残联康复股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县残联康复股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县残联康复股通知申请人于指定时间到县残联领取基本型辅助器具,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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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 规范性文件 | 三、重点任务(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如何申请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
答: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持有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到蓬安残联康复股或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