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同意组建XXX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12-00:00 下午:14:18-00: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街道-555号,详细地址:团山街10楼;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3-213370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3-12345; |
实施主体 |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207004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000008550234X |
实施编码 | 11511000008550234X300201420700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000008550234X3002014207004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2.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3.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职称评审专家; 4.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六条 | 查看 |
2 |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八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前从评审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备案。 |
2 |
问: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三、具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
3 |
问: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备案内容主要包括组建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名称、评审专业、评审范围、联系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