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是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1.申请人本人向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车辆、提交资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线下审核资料。2.申请人线下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北京大道三段街道-8号,详细地址: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1楼1至10号窗口.“一窗式”办理;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530479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12345; |
实施主体 | 广汉市公安局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09142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5810084002528 |
实施编码 | 1151058100840025284000109142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5810084002528400010914200Y10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机动车行驶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仅限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机动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变更前、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仅限属于更换发动机或车身或者车架的或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或机动车转入的)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机动车号牌(仅限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居住证明(仅限非本辖区申请人)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仅限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代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仅限代理登记的)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机动车档案(仅限转入变更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仅限转入变更的)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相应事项变更的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原机动车和更换后的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仅限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8 | 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七)申请机动车转入管理辖区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九)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 (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十一)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十二)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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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汽车号牌有偿使用收入
汽车反光号牌100/证,机动车行驶证10/证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部门规章 | 附件 | 查看 |
否
无
无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纸质材料上填写错误,可以修改吗?
答:纸质文件应内容完整、清晰可见、无涂抹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