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租赁补贴发放审核结果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街道-18号,详细地址: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1、2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371195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彭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局) | 事项版本 | 7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7002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82MB19847269 |
实施编码 | 11510182MB198472694512017002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82MB198472694512017002002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城镇居民:户籍、住房、收入条件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新就业大学生:学历、毕业年限、住房、工作、收入等条件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收入、社保或公积金、工作年限等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录入成都市数字房产服务CCS平台进行并联审核;
4.确认保障资格:待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并联审核完成后,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返回CCS平台系统,做到资格确认;
5. 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待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保障对象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其他 | 基本原则3.分类保障,差别补贴。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租赁补贴多久发一次钱?
答:3个月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