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6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博物馆设立的备案确认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厅5楼6-01、6-02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6783961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文物局 | 事项版本 | 37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68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MB15286671 |
实施编码 | 11510000MB152866712511068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MB152866712511068003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博物馆设立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非国有博物馆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博物馆章程草案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资金来源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举办者不要求取得经济回报的约定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藏品鉴定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藏品概述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藏品目录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陈列展览方案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确权公证文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作为拟设立非国有博物馆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藏品合法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6-01、6-02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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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博物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三条 | 查看 |
2 | 《博物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五条 | 查看 |
3 | 《博物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二条 | 查看 |
4 | 《博物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设立博物馆吗?
答:国家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