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是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须本人前往出入境窗口申请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要面见申请人及采集指纹。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街道-2号,详细地址:人民西路2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12367;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67/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公安厅 | 事项版本 | 1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3002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068T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068T2000163002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068T200016300200Y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必要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期间办理出入境证件须提交: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在省内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就学的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还须提交:就学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须提交: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 | 必要 | 电子 | 0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材料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符合“全国通办”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与户籍地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未满16周岁的、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交: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办证还须提交:政府部门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应提交居住证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符合公安部原有跨省异地办证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港澳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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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代收上级资金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本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其他 | 第三条 | 查看 |
否
无
无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六条 | 查看 |
2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八条 | 查看 |
3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三条 | 查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法律 | 第十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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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签发收费标准
答:60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