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龙泉巷东段街道-30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龙泉巷东段30号德昌县残联办公楼三楼教就股;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4-528307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4-5281198;0834-12345; |
实施主体 | 德昌县残疾人联合会 | 事项版本 | 15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8200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3513424452752801R |
实施编码 | 13513424452752801R4512082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513424452752801R4512082006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经评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属于合理需求,且所住房屋具有改造价值。合理的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需求: (一)肢体残疾人:对其厨房、厕所、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安装热水器等;对房屋前后通道进行无障碍化处理。 (二)视力残疾人:对其主要活动场所平整地面,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电脑盲人读屏软件,改造卫生间、改装电器声控开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 (三)听力、言语残疾人:为其房屋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等聋人无障碍生活用品等。 (四)智力、精神残疾人: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等。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扩大改造范围和内容。 四、残疾人家庭最近五年内未实施过无障碍改造,或虽然实施过无障碍改造、但由于残疾程度加重或残疾类型变化导致出现新的合理的无障碍改造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取消或减少未改造年限限制。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县残联教就股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规范性文件 | 专栏19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规范性文件 | 重点任务 | 查看 |
3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 规范性文件 | (67)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内容有哪些?
答: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对居住在一楼且无楼梯扶手的残疾人住户,为其安装楼梯扶手;在住宅楼、庭院及单元门的外围处,修建无障碍坡道;使残疾人在自家庭院和居住室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2)为卫生间(浴室)内安装抓杆、扶手。 (3)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垫。 (4)为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家庭,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装座便器。 (5)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为残疾人配备拐杖和轮椅。2、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 (2)配置闪光报警水壶。 (3)为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配置助听器。 (4)为有需求的言语残疾人配置交流版。 (5)对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为其改装座便器。 (6)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配置专用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3、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在楼梯口、单元门口铺设盲人或提示盲道。 (2)为卫生间(浴室)安装抓杆、扶手。 (3)安装语言对讲门铃。 (4)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垫。 (5)配置多功能语言报时钟、语言电子盲表、盲人专用电话和语言电子计算器。 (6)为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视力残疾人家庭,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装座便器。 (7)为视力残疾人家庭配置专用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