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核验原件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街道-7号,详细地址: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局1-11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4-3227479(统筹科), 0834-3226049 (退管科),0834-2167638(信息科),0834-3220018(工伤生育科),0834-2169220(机保科), 窗口咨询方式: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中心1楼1-11号社保局窗口 ,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http://lsz.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340000000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4-12345,0834-2160700, 窗口投诉: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办公室,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http://www.sczwfw.gov.cn/cns-bmfw-websdt/pages/website/scwebsit/pages/peogovinteract/wantcomplaint.html?areaCode=513400000000;
实施主体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7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001003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400579642247C
实施编码 11513400579642247C3002014001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400579642247C3002014001003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四川省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建设项目有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关于切实做好交通道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全文 查看
2 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pdf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 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查看
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总工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 查看
4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条 查看
5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部门规章 第二十二条 查看
6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其他 第五条 查看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其他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查看
8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地方性法规 第四条 查看
9 《工伤保险条例》 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项目参保人员若发生工伤致残,计算其伤残待遇时所需要的本人工资如何确定?

答: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的,难以计算本人工资的,可以采用工伤发生时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本人工资。

2 问: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3 问:建筑施工企业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其员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后,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答: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且已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期内发生工伤的人员可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