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街道- 7号,详细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凉山州商务局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4-216242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4-12345,0834-21600700; |
实施主体 | 凉山彝族自治州商务局 | 事项版本 | 14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102100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400782280675K |
实施编码 | 11513400782280675K3001021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400782280675K3001021006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特许人市场计划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申请报告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特许人基本情况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商标使用授权协议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两家直营店的权属文件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特许人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目录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特许经营合同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商标注册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注册地在四川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包括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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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八条 | 查看 |
2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三十三条 | 查看 |
3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四条 | 查看 |
4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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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信息公众可以查询么?
答:公众可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二)特许人的备案时间。 (三)特许人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