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河东下街街道-11号,详细地址:得荣县河东下街11号得荣县公安局401;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592222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河东下街街道-11号,详细地址:得荣县河东下街11号得荣县公安局401;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592234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得荣县公安局 | 事项版本 | 23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70901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38009042258N |
实施编码 | 11513338009042258N4510709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38009042258N451070901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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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不予确认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法律 | 第十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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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港澳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到底有什么区别?
答:第一个不同是制发的依据不同。港澳居民居住证发放的依据是刚才侍部长已经发布的,即将实施的《港澳台居民证据证申领发放办法》,而回乡证的依据是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管理办法。第二个不同是功能定位不同。港澳居民的居住证主要是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居住提供身份证明,并享有相关的权利、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而制发的。回乡证作为一种旅行证件,主要是为了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提供一个身份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