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贡嘎街道-2号,详细地址: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1至8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5727414;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贡嘎街道-2号,详细地址: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1至8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5727414;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实施主体 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4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106005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370090382402
实施编码 11513337009038240240020141060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3700903824024002014106005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就业创业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本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 (十三) 查看
2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部门规章 二、 查看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查看
4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十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线下怎样申请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人员认定申请?

答:向创业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及以上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实其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作为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受优惠的依据。

2 问: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人员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