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核材料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金珠镇街道-亚丁路三段7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三段7政务中心窗口6号;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572377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金珠镇街道-亚丁路三段7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三段7号政务中心窗口6号;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572377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实施主体 稻城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版本 38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0715001006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37009038507L
实施编码 11513337009038507L4510715001006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37009038507L451071500100690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委托他人办理
  • 本人办理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不动产权证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证实发生注销事实的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土地灭失的; 2.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 3.承包经营权人丧失承包经营资格或放弃承包经营权的; 4.承包经营的农户消亡的;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消灭的; 6.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权利人放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 7.因森林、林木灭失,申请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注销登记。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本人想注销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但是产权证书已经丢失了怎么注销?

答: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填写遗失声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或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公告作废, 15个工作日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2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根据法院判决书注销吗?

答:可以根据法院判决书注销。

3 问: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收了,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注销?

答:需要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转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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