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核验材料。检测车辆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冬季作息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点半至11点半 下午14点至17点(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德吉西街街道-43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43号2楼201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大厅;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862351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石渠县公安局 | 事项版本 | 1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09143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320090182584 |
实施编码 | 1151333200901825844000109143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320090182584400010914300Y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7.该事项可以“省内通办”或者“授权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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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机动车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还有其他地方办理么?
答:也可通过12123平台申请补、换领。 |
2 |
问:申请电子检验合格标志还需要张贴纸质检验合格标志?
答:不需要,电子检验合格标志和纸质检验合格标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3 |
问:该事项为省内通办事项吗?
答:该事项是省内通办事项。 |
4 |
问:该事项是否可以“授权代办”?
答:可以授权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