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人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到现场核查信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7:0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 德吉东街街道- 27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东街27号四楼办公室11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8622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德吉东街街道-27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东街27号四楼办公室11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8622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石渠县民政局 | 事项版本 | 25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51100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32009018282L |
实施编码 | 11513332009018282L4000511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32009018282L400051100500090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2.自愿求助。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受助人员出现哪些情况,救助管理机构可以终止救助?
答:1.无正当理由拒不离站或出院;2.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家庭信息;3.违法违纪、扰乱救助管理秩序;4.其他不符合继续救助的情形。 |
2 |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救助?
答:1是到省市务工不着,寻亲访友不遇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面临乞讨的人员;2是流动人口中因钱财被盗、悲情、被骗、丢失,生活遇到临时困难,面临乞讨的人员;3是因灾、因家庭经济困难、季节性到城市采取乞讨方式获取货币的人员;4是因残疾被家庭遗弃、流浪乞讨的老人和儿童;5是因年老、年幼、残疾以及精神障碍灯原因离家迷失、流浪乞讨的人员;6是少数被拐卖、拐骗逃脱、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妇女和儿童。7是被胁迫以乞讨方式为幕后操纵者敛财,而流浪乞讨的老人、儿童、残疾人;8是专以乞讨为生财之道或者生活方式的流浪乞讨人员。 |
3 |
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可以代理救助吗
答: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