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技术审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茹龙镇人民路街道-154号,详细地址:新龙县-茹龙镇人民路154号-政务中心水务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812207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新龙县水利局 | 事项版本 | 2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9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29009006409W |
实施编码 | 11513329009006409W4000119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29009006409W400011900300010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关于申请同意XX工程建设的请示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 查看更多 |
2 | 建设单位关于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请示文件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项目建设的依据文件、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5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7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三十三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法律 | 第二十七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法律 | 第十七条 | 查看 |
4 |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政府规章 |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 | 查看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法律 | 第十九条 | 查看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法律 | 第三十八条 | 查看 |
7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 部门规章 | 第四条 | 查看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审查的标准有哪些?
答:1.专题报告符合《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长江水利委员会涉水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等要求 。 2.简述工程建设必要性、项目前期工作过程和主要成果审查审批情况;简述工程建设条件、经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设计主要内容。3.简述水文分析计算的方法,以及设计流量、设计水位等计算成果;简述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特点,对河道将来的演变趋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对工程建设的壅水、冲刷与淤积、河势影响、排水影响等分析计算。4.符合《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要求。5.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要求。7.基本选定料场,提出开采工艺;确定导流洪水标准、导流方式等;基本选定主体工程施工方法;选定交通运输方案,基本选定施工总布置;提出施工总进度安排,基本确定施工总工期。8.提出相关补救措施,估算工程量和相应的投资,落实资金来源。 |
2 |
问: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项目建设依据的文件、材料;3.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4.洪水影响评价申请表;5.关于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申请 |
3 |
问:水工程是指什么?
答:《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中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