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核验材料。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对接受XX国XX团体捐赠请示事项的批复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沿河西街街道-1号,详细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1号民族宗教局2楼201号综合办公室1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20198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炉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事项版本 | 2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108006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270089985302 |
实施编码 | 1151332700899853024510108006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2700899853024510108006001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捐赠不附带条件; (二)捐赠用于与提出申请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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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三十九条 | 查看 |
2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四十条 | 查看 |
3 | 《宗教事务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五十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接受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捐赠需要由负责人办理吗?
答:不一定,材料齐全的可由工作人员办理。 |
2 |
问:注意问题是什么?
答: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目的;(二)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三)捐赠使用计划。 |
3 |
问:寺庙僧尼个人可以接受境外物资吗?
答:必须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