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2022-01-19 计划取消日期 2022-01-19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团结上街街道-90号,详细地址: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上街90号1栋1单元3楼1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33510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团结上街街道-90号,详细地址: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上街90号1栋1单元3楼1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33510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实施主体 九龙县医疗保障局 事项版本 25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36009004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24MB1680028J
实施编码 11513324MB1680028J4512036009004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24MB1680028J4512036009004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医保报销结算单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医疗救助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救助对象需身份核实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 其他 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查看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部门规章 第十一条 查看
3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 规范性文件 全文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如何办理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答:符合救助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 问:收费票据包括哪些?

答: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3 问:医疗救助自费的报销吗?

答:自费的只要符合报销条件的也是可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