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2-01-18 | 计划取消日期 | 2022-01-18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必须审核本人身份材料或代办人身份材料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核验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团结上街街道-90号,详细地址: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上街90号1栋1单元3楼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335103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团结上街街道-90号,详细地址: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上街90号1栋1单元3楼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335103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九龙县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6004008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24MB1680028J |
实施编码 | 11513324MB1680028J4512036004008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24MB1680028J4512036004008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需要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注:授权委托他人代办时,委托人持委托证明,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完成申请办理。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三十二条 | 查看 |
2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二条 | 查看 |
3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九条 | 查看 |
4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八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答:如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单位在新参保地已参保。 |
2 |
问:该事项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授权办理?
答:如果申请人身体行动不便、异地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到办事大厅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申请人相关申请材料到办事地点,行政人员可通过视频等方式确认为本人办理,即可完成该事项的代办。 |
3 |
问:该事项是否支持授权代办?
答:支持,申请人需要通过委托人提供相关委托证明,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完成办理。 |
4 |
问:异地转入医保关系的年限相关政策是什么?
答: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县的,其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认定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