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0-11-01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团结下街街道-83号,详细地址: 九龙县民政局团结下街83号二楼201室办公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332212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团结下街街道-83号,详细地址:九龙县民政局团结下街83号二楼201室办公室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332212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九龙县民政局 | 事项版本 | 3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102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24008986281P |
实施编码 | 11513324008986281P451201102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24008986281P4512011026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备案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书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1.新登记设立的养老机构; 2.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 3.原许可到期,需备案的养老机构; 4.需要法人、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事项变更的养老机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r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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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四条 | 查看 |
2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条 | 查看 |
3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九条 | 查看 |
4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一条 | 查看 |
5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二条 | 查看 |
6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三条 | 查看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中介服务事项 | ||
设定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无 | |
法规类型 | 其他 | ||
条款 | 无 | ||
条款内容 | 无 |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 无中介服务事项 | ||
服务时限 | 无中介服务事项 | ||
备注 | 无中介服务事项 |
1 |
问:养老机构有哪些类型?
答: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
2 |
问: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后,是否有相关法律文书作为佐证资料证明?
答:需要备案部门只是将资料提交就可以了,民政部门不再提供之外的佐证资料。 |
3 |
问:什么是养老机构?
答:养老机构,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