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实地核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入城大道街道-城市综合体号,详细地址:甘孜州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城市综合体8楼林草窗口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332349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入城大道街道-城市综合体号,详细地址:甘孜州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城市综合体8楼林草窗口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332349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九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 事项版本 | 3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4114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24MB0Q14713Q |
实施编码 | 11513324MB0Q14713Q40001641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24MB0Q14713Q4000164114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营业执照 | 非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非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使用 林地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关于修筑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情况的说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示范)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组织公示材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权属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被使用林地单位意见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集体或者其他非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含个人)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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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八条 | 查看 |
2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九条 | 查看 |
3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二条 | 查看 |
4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批复的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用地类型为哪种用地类型?
答:用地类型仍为林地。 |
2 |
问:什么项目属于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答: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管理房、虫情监测设施、守护棚、道路(包括防火道、林便道、步道)、水池(排灌工程)、粪池等 。 |
3 |
问:必须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吗?
答: 必须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