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人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15号教育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15号教育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 事项版本 | 48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05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008970204W |
实施编码 | 11513300008970204W351200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008970204W3512005001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无特定条件要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咨询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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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市州评审权
答:川教〔2017〕65号文件明确: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权下放至各市(州)及省级主管部门,凡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评审高级讲师,由所在市(州)或省级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参照本通知精神,按属地原则向学校所在市(州)申报评审。 |
2 |
问:职称评审荣誉怎么理解?
答:受到党委政府表彰表扬或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联合表彰表扬或者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表扬与教育教学和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 |
3 |
问:教师职称评审普通话是硬性条件吗?有什么标准?
答:普通话达到相应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