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人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提取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除节假日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街道-42号,详细地址:炉城镇光明路42号1栋一单元2楼1号(提取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3442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除节假日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街道-42号,详细地址:炉城镇光明路42号1栋一单元2楼1号(提取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3442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版本 | 4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99214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33004526249496 |
实施编码 | 12513300452624949635120992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33004526249496351209921400008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出境定居手续办理完成或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应为封存状态;(3)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所提住房公积金金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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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 规范性文件 | 第十三条 | 查看 |
2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正)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出国后可以由家人代为办理吗?
答: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应出示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
2 |
问:到香港工作可以以此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 |
3 |
问:出境定居提取有时限要求吗?
答:符合提取条件无时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