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53号,详细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3209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00: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53号,详细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3209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实施主体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2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17001002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0000897351X2
实施编码 1151330000897351X23512017001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0000897351X23512017001002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住宅维修资金房屋权属变更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存量房买卖合同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交易双方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拟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更名。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购房人交存多少维修资金才属于购房人所有?

答:《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第八条第二款指出购房人按照购房款的2%首次交存维修资金。公有住房购房人交存的维修资金才属于购房人所有。

2 问:房屋测绘面积发生改变, 如何退补维修资金?

答:按照预售合同面积交存的维修资金,在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后,应根据面积差额,办理多退少补。办理补交的应提交维修资金收据、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测绘报告,办理退款的应提交维修资金收据、不动产登记证书、身份证、银行卡,在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维修资金窗口办理。

3 问:维修资金实行什么原则?

答: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