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担保材料需要收取原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合同等需要到场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核验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街道-308号,详细地址: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215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街道-308号,详细地址:康定市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5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1661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2821771;
实施主体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105002 实施主体编码 12513300MB0X40512M
实施编码 12513300MB0X40512M3002014105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3300MB0X40512M3002014105002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 小微企业贷款
  • 个人贷款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小微企业贷款:1、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副本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小微企业贷款: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小微企业贷款: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个人贷款: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个人贷款: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个人贷款:3、本人营业执照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小微企业贷款:3、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扶贫手册》、刑满释放人员的有效证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小微企业贷款:5、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小微企业贷款: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个人贷款: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个人贷款:5、信用反担保书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园区等其他担保机构认可的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的,由法人代表签订信用反担保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房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具有所有权属的房产证、土地证(出具他项权利登记)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小微企业贷款: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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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以及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 查看
2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 查看
3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附件》第二章第七条 查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答: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含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2 问: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 问: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财政给予贴息,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