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纳税人缴费人可前往税务机关面对面咨询税收政策、涉税(费)业务办理,税务机关向其免费解答。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街道-沿河东路139号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沿河东路水井公寓4楼康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52号--64号,70号--71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861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2810377;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街道-沿河东路139号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沿河东路水井公寓4楼康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52号--64号,70号--71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861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2810377;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甘孜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 事项版本 | 27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3004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MB15476305 |
实施编码 | 11513300MB15476305300203004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MB154763053002030046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咨询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纳税人缴费人可前往税务机关面对面咨询税收政策、涉税(费)业务办理,税务机关向其免费解答。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法律 | 第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符合以下作废条件的,则可以作废。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2 |
问:代开的发票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
3 |
问:可在哪里进行面对面咨询?
答:各办税服务厅均可进行面对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