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3楼A区甘孜州住建局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14;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3楼A区甘孜州住建局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14;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事项版本 | 35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101700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00897351X2 |
实施编码 | 1151330000897351X2300101700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00897351X23001017007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三条第(一)项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登陆账号,按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确需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请递交至政务中心窗口)。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邮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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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三条第(一)项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对审查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
2 |
问: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可以使用么
答: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
3 |
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是否可以修改
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