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街道-136号,详细地址: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大楼 森林草原防火科;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3358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街道-136号,详细地址: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大楼 森林草原防火科;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3358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4079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008970394U |
实施编码 | 11513300008970394U300016407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008970394U3000164079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申请人承诺遵守《草原防火条例》等规定,并采取防火措施; 2、不威胁村(居)民区、油库、弹药库等重要设施以及重要草原区域安全。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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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在草原上进行爆破施工等作业的时候,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责任管理和防火区施工作业监管的通知》(川林防函〔2021〕1242号)文件要求,所有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的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办理进山许可证,并落实一人一证进入,没收打火机等违规用品。施工地所在管护区域,政府+管护人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由上级部门检查是否配备必要的扑火器材。结合(川林防函〔2021〕1242号)文件,所有在牧区需要用火的都必须由乡镇执法人员或者审批部门审批。 |
2 |
问:草原防火期有多长?
答:四川省的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0号,但结合甘孜州实际,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火期是每年的10月1号到次年的6月30号。 |
3 |
问:在草原防火期内,审批时间受不受限制?
答:森林草原防火期内(10月1日至次年6月30 日) ,企业(单位) 野外生产性、农事等野外用火均需用火审批。其中,森林草原高火险期(2月1日至5月10日)、县(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不得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