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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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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注销办结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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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沿河西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3楼⑩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7621, 窗口咨询方式:⑩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沿河西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3楼⑩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7621, 窗口咨询方式:⑩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实施主体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版本 18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2201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00008970220J
实施编码 11513300008970220J3000122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00008970220J300012201600004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
  • 本人提出申请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注销申请书》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代办委托书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已批准核发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行为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州政务服务中心⑩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送达:邮寄送达到填写地址或通知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申报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律 第四十二条 查看
2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一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吗?

答:不具备。

2 问: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怎么处理?

答: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 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怎么确定负责人?

答: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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