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承诺时限不包括特别程序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760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760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实施主体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事项版本 3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600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00008970917Y
实施编码 11513300008970917Y3000116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00008970917Y3000116007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消防部门证明材料 非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营业执照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3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有保障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则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 非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非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要求的包装、中转、存放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非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非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非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有符合国家或者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符合标准的处置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州政务服务中心⑧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送达:邮寄送达到填写地址或通知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申报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3个工作日 4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律 第八十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处理医疗废物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吗?

答:具体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等条例核定办理。

2 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答:首次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满一年后,重新申领有效期为5年 。

3 问:听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自听证公告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依法需要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