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同意A公司将医疗废物经水路运输至B公司的函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0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0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⑧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事项版本 | 3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601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008970917Y |
实施编码 | 11513300008970917Y3000116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008970917Y3000116012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一)医疗废物接收单位必须具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二)使用符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专用运输工具,并制定突发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州政务服务中心⑧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送达:邮寄送达到填写地址或通知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申报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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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如果需要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转移医疗废物,能申请吗?
答:不能。 |
2 |
问:在省内不经水路转移医疗废物,还需要报批吗?
答:根据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在省内转移不再需要向环保部门报批,但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时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且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是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
3 |
问:医疗废物运输单位没有交通运营资质可以办理吗?
答:不能,必须取得交通运营资质才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