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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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5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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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州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三楼⑨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7627,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 窗口咨询方式: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三楼⑨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窗口投诉: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4楼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三楼⑨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27627,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 窗口咨询方式: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三楼⑨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6-12345,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窗口投诉: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4楼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http://www.sczwfw.gov.);
实施主体 甘孜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事项版本 2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0125010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300MB191404XB
实施编码 11513300MB191404XB351012501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300MB191404XB3510125010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转报的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项目申请报告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二)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三)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州政务服务中心⑨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送达:邮寄送达到填写地址或通知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申报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 地方法规 二、能源 查看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条 查看
3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行政法规 第二条 查看
4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地方法规 二、能源 查看
5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查看
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方法规 第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项目申请报告书是否需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答:可以企业自行编制。

2 问: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什么情形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答: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通过在线平台上传。原项目核准机关可根据项目变化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委托评估或专家评议,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二)项目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的;   (三)项目主要工艺或技术标准发生变化,以及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其他较大变化的;   (四)项目法人发生变更的;   (五)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六)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3 问:已经核准的项目需要变更,且申请变更时项目属于备案管理的怎么处理?

答:已核准的项目需要变更,且申请变更时原核准机关不再具有核准权限的,应当由有权核准机关视情况办理变更手续或者重新核准。需要重新核准的,应由原核准机关撤销原核准文件后再由有权核准机关重新核准。   已经核准的项目需要变更,且申请变更时项目属于备案管理的,应由原核准机关撤销原核准文件后再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