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关于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关于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的批复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沿河西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3楼⑩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21, 窗口咨询方式:⑩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沿河西路街道-1号,详细地址:工商大厦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3楼⑩号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21, 窗口咨询方式:⑩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事项版本 | 3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8003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008970220J |
实施编码 | 11513300008970220J3000168003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008970220J300016800300Y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借入文物的单位要具备保存文物的条件和保障文物安全的能力;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州政务服务中心⑩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送达:邮寄送达到填写地址或通知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申报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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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法律 | 第四十条第三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二级及以下)馆藏文物需要申报吗 ?向哪一级哪个部门申报?
答:1.需要。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
2 |
问: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期限是多久?
答: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3 |
问:谁来负责借用馆藏文物的灭失、损坏风险?
答: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借用人应当对借用的馆藏文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 借用的馆藏文物的灭失、损坏风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借用该馆藏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