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必须本人到办事现场核验身份后办理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同意筹设批准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夏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15号教育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1号,详细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3楼15号教育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6-28276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6-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05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300008970204W |
实施编码 | 11513300008970204W3000105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300008970204W3000105003000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开办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4、符合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需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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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 | 地方法规 | 第七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法律 | 第十二条 | 查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法律 | 第十四条 | 查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法律 | 第十三条 | 查看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法律 | 第十五条 | 查看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法律 | 第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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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筹设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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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筹备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开办资金不少于多少
答: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