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30-12:00 下午:13:30-16:30 备注:冬春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徳吉街道-13号,详细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德吉路13号阿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科农畜水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48286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夏秋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德吉街道-13号,详细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德吉路13号阿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科农畜水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48286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12345; |
实施主体 | 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 事项版本 | 2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基本编码 | 0001202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231660274509Y |
实施编码 | 11513231660274509Y40001202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231660274509Y4000120202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育种机构、科研投入及育种材料、科研活动情况 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育种人员基本情况及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自有科研育种基地证明或租用科研育种基地合同复印件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种子经营量、经营额及市场份额情况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品种审定证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近三年种子生产地点、面积、基地联系人等情况说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品种测试网络和测试点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基本设施 育种机构及测试网络 育种基地 科研投入 品种 生产规模 种子经营 种子加工 人员 生产环境 检验仪器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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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十三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主席令第26号,2015年主席令35号修订) 第三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
答: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2 |
问: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答: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 |
3 |
问:申请领取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答:(一)基本设施。具有办公场所500平方米以上,冷藏库2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或马铃薯种薯的,具有检验室3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其他农作物种子的,具有检验室2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杂交玉米、杂交稻、小麦种子或马铃薯种薯的,具有加工厂房1000平方米以上、仓库20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棉花、大豆种子的,具有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其他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加工厂房2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二)育种机构及测试网络。具有专门的育种机构和相应的育种材料,建有完整的科研育种档案。生产经营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的,在全国不同生态区有测试点30个以上和相应的播种、收获、考种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其他农作物种子的,在全国不同生态区有测试点10个以上和相应的播种、收获、考种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