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罗吾塘中街街道-90号,详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3楼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窗口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37625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3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罗吾塘中街街道-90号,详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3楼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37625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12345; |
实施主体 | 壤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 事项版本 | 2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202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230008950748K |
实施编码 | 11513230008950748K40001202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230008950748K4000120202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设备购置发票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检验加工场所书面承诺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人员基本情况说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种子生产地点无疫情书面承诺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品种审定证书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基本设施。具有办公场所2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 检验仪器。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PCR扩增仪及产物检测配套设备、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等仪器设备,能够开展种子水分、净度、纯度、发芽率四项指标检测及品种分子鉴定; 加工设备。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杂交玉米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杂交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其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 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5名以上; 品种。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自育品种或作为第一选育人的审定品种1个以上,或者合作选育的审定品种2个以上,或者受让品种权的品种3个以上。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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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十三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法律 | 第三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是否提供种子生产地检疫证书?
答:要 |
2 |
问:是否需要检疫证明?
答:要 |
3 |
问:是否提供品种审定证书?
答: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