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根据规定必须现场认证申请人信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备注:夏季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美兴镇西大街街道-18号,详细地址:小金县政务中心三楼公安业务窗口、小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喇嘛寺)、小金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治安大队(小金县西大街18号)、小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营盘街二组61号)小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小金县西大街18号)小金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小金县喇嘛寺);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782347;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12345;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冬季时间(法定节假日出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美兴镇西大街街道-18号,详细地址:小金县政务中心三楼公安业务窗口、小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喇嘛寺)、小金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治安大队(小金县西大街18号)、小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营盘街二组61号)小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小金县西大街18号)小金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小金县喇嘛寺);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782347;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12345; |
实施主体 | 小金县公安局 | 事项版本 | 2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09139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2270089388968 |
实施编码 | 1151322700893889684000109139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2270089388968400010913900Y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确有必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符合安全通行的原则,由设置限制通行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制定。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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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法律 |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 查看 |
2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四十九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予以批准的条件:
答: 1)机动车行驶证以及驾驶人员驾驶证真实有效; 2)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 3)驾驶人没有两次以上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 4)申请的通行路线和时间不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5)单车运输的数量不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6)车辆配备了主管部门规定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车辆没有非法改装行为; 8)轮胎花纹深度符合国家标准; 9)车辆定期检验周期的时间在有效期内; 10)车辆设置安装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 11)一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记录。 |
2 |
问:不予批准的情形:
答: 1)驾驶人有两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 2)车辆有非法改装行为; 3)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4)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 5)一年内有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记录或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6)运载危险货物超出机动车核载质量; 7)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未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8)证明文件过期或者失效; 9)申请的通行路线和时间可能会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10)承运单位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 11)驾驶人、押运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