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身份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团结街道-103号,详细地址: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1-8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7-2833789;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7-2832725; |
实施主体 | 阿坝藏族羌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8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320079398714XX |
实施编码 | 1251320079398714XX3512038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320079398714XX351203800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中心 一、建立核查联动机制。川渝地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充分依托跨区域数据共享,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从源头防范违规提取使用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业务审核,需核查申请人异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户籍等相关信息的,可商请信息产生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信息管理部门代为核查。信息产生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予以支持,及时核查信息并反馈结果。 二、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就业、社保、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主动提出信息共享需求,相关信息管理部门要予以支持。同时要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四、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于新出现跨区域协作违规提取使用问题,联动双方公安、网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分析研判,研究防范治理措施,开展延伸打击,形成治理合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五、集中开展治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要全面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信息,依法关停发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的网站和涉嫌违法电话,净化美化社会环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及时限,向缴存职工告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要深入单位、社区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挥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的宣传员作用。公开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案例,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现场受(办)理:
1.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递交资料进行审查。
网厅办理:
1.申请人在网厅提交申请。
2.公积金审批人员对单位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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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关于印发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部门规章 | 第53项 | 查看 |
2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四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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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要本人身份证吗?
答: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