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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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团结街道-103号,详细地址: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7-15号;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7-282285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7-2855667;
实施主体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事项版本 1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2504600Y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200MB16585410
实施编码 11513200MB16585410300012504600Y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200MB16585410300012504600Y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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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变更储存仓库地址...
  • 变更主要负责人
  • 变更企业名称。
  • 变更经营许可范围...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 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具备烟花爆竹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对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评价报告除包括前述内容外还应包括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企业原主要负责人和变更后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和搬运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地名变更的证明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变更说明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或租用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的资质证明及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签订的运输协议 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 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意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具备民爆或化工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企业股东会决议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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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部门规章 第八条 查看
2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部门规章 第七条 查看
3 安全生产法 法律 第六十条 查看
4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 第十六条 查看
5 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现状评价?

答:不需要,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5 号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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