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必须核验提交材料原件或者必须核对申请人身份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查看 |
无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准予或不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宏扬路街道-66号,详细地址:乐至县烟草专卖局一楼办证大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2332293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13,028-12345; |
实施主体 | 乐至县烟草专卖局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2004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TE5120220105120050 |
实施编码 | TE51202201051200504000162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51202201051200504000162004000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辖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决定。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送达:根据申请人预选的送达方式开展工作。直接送达的,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邮寄送达的,由办理机关按照预留的收件地址邮寄送达;其他的,按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法律 | 第三条 | 查看 |
2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规范性文件 | 第二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补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持证本人进行办理吗?
答:持证人本人及其代理人可以进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