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人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提取成功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街道-三段10号,详细地址: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号楼1楼101号1-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26111487,028-26111463,028-26379951, 窗口咨询方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zys.sczwfw.gov.cn, 信件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投诉受理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zys.sczwfw.gov.cn, 信件投诉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
实施主体 |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9915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180073586503XW |
实施编码 | 1251180073586503XW351209915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180073586503XW351209915200007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未再就业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职工将提取资料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
2、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
3、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并退回,准予提取的划款至职工本人收款账户。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离职提取间隔时间说明
答: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 12个月(含)以上。 |
2 |
问:如果在本市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又辞职了,怎么处理公积金
答: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不得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业务;封存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
3 |
问:如果辞职以后再就业了怎么处理公积金
答: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再就业新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的,办理本地或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