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批准缓缴申请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街道-三段10号,详细地址: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号楼1楼101号1-7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111487,028-26111463,028-26379951, 窗口咨询方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zys.sczwfw.gov.cn, 信件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投诉受理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zys.sczwfw.gov.cn, 信件投诉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1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991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180073586503XW
实施编码 1251180073586503XW35120991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180073586503XW351209910200007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加盖单位公章的《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延缓(暂停)缴存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人按文件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现场申请办理。 2、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受理,对申请事项符合要求的,经管委会审批后,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登记,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要求的,中心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单位经办人补正。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注意事项

答: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两年。缓缴期间,单位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需要继续缓缴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或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