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人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因为业务后续放款签字需要本人到场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贷款发放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预审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街道-三段10号,详细地址: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号楼1楼101号1-7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111487,028-26111463,028-26379951, 窗口咨询方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zys.sczwfw.gov.cn, 信件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窗口投诉:投诉受理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zys.sczwfw.gov.cn, 信件投诉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3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9915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180073586503XW
实施编码 1251180073586503XW351209915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180073586503XW351209915100004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住房公积金预抵押申请函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购房合同正本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有效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异地缴存职工须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状况材料;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身份状况资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借款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借款人夫妻个人信用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婚姻状况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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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有效常住户口登记证件或有效身份证件; (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期限,未提取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购房款,无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 (四)购房行为发生在规定的申请贷款期限内,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五)能够提供贷款担保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缴存职工递交贷款申请; 2、中心审查、审批贷款,向受托承办银行出具通知; 3、借款人和抵押人夫妻双方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到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抵押登记; 5、中心划拨资金到银行放款。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六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有哪些情况不予批准公积金贷款

答:(一)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提供虚假资料、作虚假承诺的; (四)因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被纳入不良行为登记的; (五)未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 (六)借款申请人以与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的非首套房屋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七)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2 问: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50万元;2人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首套房上限80万元、二套房上限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