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当即回复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08:00-09: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街道-168号,详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法律服务45-46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821365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南江县司法局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2005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722008838262M |
实施编码 | 11513722008838262M4512012005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722008838262M4512012005002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该事项无申请材料
全部展开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咨询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咨询;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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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第三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第二款 功能职责 | 查看 |
2 | 《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第五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第三款 主要功能 | 查看 |
3 | 《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第四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第三款 主要功能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律师执业范围有哪些?
答: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2 |
问:律师可以私自收费吗?
答: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3 |
问:可以和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吗?
答: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